广州公司简易注销流程及条件
广州公司简易注销流程及条件如下,适用于符合特定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:

一、简易注销条件
企业类型:
有限责任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。
不适用:股份有限公司、外资企业、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、股权/资产被冻结/质押的企业等。
经营状态:
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(无债权债务)。
或已完结债权债务(需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)。
其他要求:
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清算完毕。
无税务、针对企业社保增减员等相关服务欠费,已完成清税手续(需税务部门出具《清税证明》)。
二、简易注销流程
内部决议:
股东会或全体投资人作出解散决议,签署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(模板可在市场监管局网站下载)。
公示公告:
登录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广东)” → 选择“简易注销公告” → 填写并公示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,公示期为 20日。
税务注销:
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,取得《清税证明》(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线申请)。
提交注销申请:
公示期满后20日内,通过“广州市一网通办平台”或“广东政务服务网”提交: 《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》
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
营业执照正副本
清税证明(如需)
审核领证:
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,市场监管部门3个工作日内核准,出具《准予注销通知书》。
三、注意事项
异议处理:公示期内若有债权人、相关部门提出异议,简易注销终止,需转普通注销流程。
材料真实:虚假承诺将依法撤销注销,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。
针对企业社保增减员等相关服务/海关:涉及针对企业社保增减员等相关服务、海关备案的企业需另行办理相关注销。
四、常见问题
费用:简易注销无官方费用,但代办服务可能收费。
时间:全流程约1-2个月(含公示期)。
咨询方式:拨打广州12345热线或登录“广州市市场监管局”官网查询。
建议操作前通过“广州市一网通办平台”核对最新要求,或咨询专业代理机构确保合规。
